沙县作为山区县代表,自列入全省首批县域集成改革试点以来,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盘活农村资源要素为“先手棋”,积极从农村的“房票”、“地票”、“林票”上做文章,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支起“政策、金融、经济”三大杠杆,集成撬动“县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着力唤醒农村沉睡资源资产,打通“两山”转化的有效路径。
沙县外出经营沙县小吃从业人员6万余人,占农村劳动力的三分之二以上,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走房空、土地抛荒、林地失管”现象。沙县政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大量农房闲置,探索发行“房票”,引导村集体或村民将闲置农房以入股、租赁等方式,由专业合作社、企业及村民自行开发建设运营,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针对耕地抛荒、宅基地闲置问题,探索“地票”改革,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以入股或租赁的形式将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合作双方按一定份额制发“地票”,明确股权比例、权能和收益分红办法,推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盘活“林”资源,探索发行“林票”,鼓励乡(镇、街道)和村集体、村民等与国有林场合作,推广股权共有、经营共管、资本共享、收益共盈的混合所有制林业共享经济模式。通过“三票制”改革实现企业、村集体、农民三方的共赢,经济效益也提高了。